医院总平面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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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平面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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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院灯具色温要求
  2. 医院氧气站安全距离
  3. 成立医院要办哪些手续
  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一、医院灯具色温要求

1、从医院的功能区分上,我们可以把医院照明分类为:医院门诊照明、检查医技照明、手术和洁净空间照明、病房照明、药房照明、公共空间与办公照明、室外景观照明。

2、现代化医院拥有良好的照明系统,在明亮舒适的环境下能够舒缓病人的不良情绪,使病人能安心地等待就诊和治疗,为治疗带来积极的效果,保证医务工作者能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医院氧气站安全距离

在《氧气站设计规范》中明文规定。氧气站与周边公共建筑安全距离不小于50米,与民用建筑距离不小于25米。

1、宜远离易产生空气污染的生产车间,布置在空气洁净的地区,并在有害气体和固体尘粒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空气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

5、有噪声和振动机组的氧气站的有关建筑,与对有噪声和振动防护要求的其他建筑之间的防护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三、成立医院要办哪些手续

1.申请行政许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许可是成立医院的第一步。通常需要向卫生、卫生计生委或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提供有关医院的基本信息、规划和装修方案等。

2.设计审批:医院的建设需要经过设计审查,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这涉及到医院建筑的平面布局、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划。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医院建设需要进行工程施工,因此需要获得施工许可。施工许可的申请需要提交有关医院的建设方案、施工图纸、合同及资质等文件。

4.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院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这是医院合法运营的必要条件。申请执业许可需要提供医院的基本信息、医疗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5.医疗保险备案:医院需要向医疗保险部门备案,以便医院可以与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结算。备案需要提供医院的基本信息、医疗服务定价、合同范本等材料。

6.药监部门备案:医院需要向药监部门备案,以便医院可以合法地购买和使用药品。备案需要提供医院的基本信息、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

7.招聘人员:医院成立后需要招聘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职员,需要办理相关的人力资源手续,包括招聘、劳动合同签订等。

8.医疗设备注册:医院需要购买和使用各种医疗设备,这些设备需要进行注册和备案。申请设备注册需要提供设备的基本信息、生产厂家的资质文件等。

注意:以上手续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办理程序,具体手续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手续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得具体指导。

四、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看到有这样贴近本身专业的问题,那么我就赖解答一下:

首先对于医院规划设计我们要先找到依据,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利用可靠的经验数据才能指导我们完成这么复杂、庞大的项目。国内目前对于医院设计有以下几本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根据近十年来各种综合性医院的规划设计开展过程来看,基本均以前者作为作为前期规模确定的依据,后者作为方案细化设计的依据。

作为医院建设管理者,在开展整个项目之前会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确定项目整体规模。站在业主视角,最直观的规模数字就是“床位”,一般通过床位数可以估算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而总用地面积作为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的重要经济指标,将影响项目整体的选址;总建筑面积则影响地块内的建筑形态。

以一个1000床规模的三甲综合医院拟建项目为例,首先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表中(见表2)对应的床位用地指标算出基本用地面积:1000*109=10.9公顷

表2.1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床)

总用地面积=基本用地面积(A)+科研、教学用房单列用地面积(B)+室外配建停车用地面积(C)+预防保健、单列项目、发展预留用地面积(D)

其中B项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C项按各地交通、规划部门的指标配建,机动车位按40平方米/辆进行估算用地面积(此面积已含通道,绿化隔离带等);非机动车位可按2.5平方米/辆进行估算。

D项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规定可按不超过11平方米/床进行估算,但实际操作中对于发展预留用地的需求各不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比较合理。

以上总用地面积指标计算后对于地块的选择可以有明确的概念,需要注意的是地块需至少两面临城市道路为宜,并且主入口与主干道路间有缓冲广场;地块以形状方正、地势平缓为宜。

另一个重要的技术指标是建筑面积。拟建医院建筑面积同样先通过拟设床位数查表(见表2.2)计算得出基本建筑面积=90*1000=90000平方米

表2.2综合医院建设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床)

总建筑面积=基本建筑面积(a)+单列项目建筑面积(b)+科研、教学用房建筑面积(c)+地下车库建筑面积(d)

其中b项可见表2.3,对应医院实际需求确定面积指标。

c项中科研用房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教学用房以表2.4中的数据估算。

d项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于不计入容积率,并且车位指标同样需要结合当地交通、规划部门的规定配建,因此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也可大致按35平方米/辆估算。

表2.3综合医院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表2.4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在计算得到总建筑面积后,根据表2.5的比例可以由基本建筑面积(a)计算得出各部门的建筑面积.

表2.5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各大功能板块面积划分可以根据医院实际侧重情况有所调整,门诊部包含众多科室,诊间布置、流线组织由设计师为主;各科室间面积比例必须按照医院

自身特点、科室实力进行划分,这个步骤多由医院高层进行决策,这也是发生改动最多的部分,许多工程在施工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调整平面布局的现象,导致造价增加、工期延误。如何确定各科室间的面积配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一般是设计师通过医院提供的日门诊量进行诊间数量估计,具体可以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3.2节的医疗工艺参数进行测算,如门诊诊间数可以用50-60人次/日进行计算;同时院内各科室讨论的结果也会提供给设计师,但是这个“结果”经常会变化,一方面由于医院科室众多,众口难调是必然的;另一方面由于基建程序较为紧凑,前期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全的情况。作为基建管理者自然不希望已确定的内容反复的修改调整,这样的过程往往不能将项目引向最好的方向,规划设计的过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决策者在众多影响因素中作出取舍,满足主要矛盾,减少次要矛盾的原则才是最理想的指导思想。

重症监护病房(ICU)的病床数量一般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8%,每床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15m。

手术室数量则以医院总床位数的2%或50床/间估算,也可以按外科病床数的4%或25床/间设置手术室。

从医院管理者的角度看新建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可以说虽然有规范、标准指导设计方向,但是“主动权”仍然是在院方:一期、二期如何实施;预留土地面积的分配;科室间面积配比等等均以院方意见形成最终图纸,如果院方管理者不做好前期论证调研,过度依赖设计师为其掌舵,必将影响后续工作的准确性,一旦在施工阶段发现偏离了预期,那么已为时晚矣。

对于这项工作以笔者从事设计、管理的经历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有以下浅薄的认识供同行参考:1.应用最先进的BIM技术对多个方案进行建模,直观的展示平面实际情况;2.管理者对医院布局形成多方案,可邀请同行、专业设计师进行会审,得到相对合理的意见,根据意见自行取舍;3.对于医院建设管理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咨询公司,邀请经验丰富的设计专家、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库,不同于方案、扩初报审时的评审以政策法规为主,咨询公司的服务对医院负责,对于医院来说能够避免走弯路是首要目的,专家的经验往往是医院管理者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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